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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召开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推进大会暨医调办揭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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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普陀区召开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推进大会暨医调办揭牌仪式。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顾顺祥出席为区医调办揭牌,并作重要讲话,区政府副区长景莹主持会议。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协调小组全体成员,各成员单位和街道(镇)分管领导、联络员,以及专职人民调解员、律师代表150余人参加会议。会上,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夏宝元就普陀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推进情况作专题汇报,区卫生局、区公安分局、区医调委、区中心医院、甘泉街道等5家单位分别作交流发言。顾顺祥副书记充分肯定了区司法局、卫生局在探索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中所做的大量工作和取得的良好成绩,并对全区进一步开展此项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他指出,一是要提高认识,勇挑重担,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当前,医患纠纷呈上升趋势,且有引发暴力性群体性事件的趋势,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大局。因此,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客观需要,是保障人民利益的必然要求,是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认真搭好平台,建好机制,化解矛盾,全面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开展。二是要建章立制,注重实效,积极构建多方协作的工作格局。按照区政府《实施意见》的要求,各部门要切实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提上重要工作日程,区协调小组要做好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司法行政、卫生、公安等部门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有效提高工作效能。此外,要进一步推行和完善我区现有的调解理赔联动机制,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培养与建设,为化解医患纠纷提供保障。三是要注重宣传,加强引导,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认真做好政策法规和制度流程的公开工作,促进社会公众对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的理解、支持和认可;要大力宣传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的工作优势和成功案例,鼓励更多的单位和个人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引导群众合法、理性维权,努力营造“有医患纠纷,找人民调解”的社会氛围。景莹副区长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了三点意见:一是要高度重视,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加以推进;二是要抓好落实,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加强协作,努力形成与我区医患纠纷相适应的调解工作新格局;三是要确保实效,着力提高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效能。普陀区于2006年4月28日成立全国首家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6年来,累计化解医患纠纷252件,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155份,理赔金额1006万元,并全部履行到位,真正做到“案结事了”。2010年普陀区医调委被司法部命名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今年,市委、市政府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深入推进此项工作,我区认真按照有关会议和文件的要求,成立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协调小组,并在区司法局设立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办公室,全力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为深入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医患关系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作者: 来源:上海司法行政网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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