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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郊区人民检察院案管中心工作成绩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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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加快案件集中管理试点工作的要求,郊区院紧锣密鼓积极筹备,现在已具备开展工作的基础条件。今年4月,郊区院被确定为案件集中管理试点单位后,院党组极其重视并精心安排部署,确定由检察长亲自抓,一名副检察长具体分管。经与组织人事部门多次协商沟通,2010年5月29日,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阳郊编办发(2010)20号文批准郊区人民检察院成立案件管理中心。郊区院选派五名政治业务素质良好的业务骨干配备进案件管理中心。根据上级精神、结合兄弟市院经验和本院实际,制定出台了《案件管理中心案件评查办法(试行)》、《案件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案件管理中心运作规程》,并全部汇编成册。6月24日院党组召开由科长以上干部参加的案件集中管理工作推进会,要求全院上下高度统一思想,充分提高认识,以推进案件集中管理工作为契机,带动全院检察工作向前发展。6月25日召开了由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法院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会上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实施案件集中管理改革工作的目的和意义,介绍了案件集中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和运作规程。案件管理中心实行柜台式办公,岗位职责上墙,办案流程图表化,电脑统计软件完成安装,各种办公用具、空调、车辆等硬件设施配套齐全,从2010年7月起案件管理中心开始正式运行。
 
 
 
 
 
 
 
 
组稿:卞永鸣
 
 

作者:阳泉市郊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来源: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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